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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上海市徐汇区枫林幼儿园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5-24 08:10:3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幼儿园简介

枫林幼儿园创办于1986年,是一所具有30年办园历史的上海市徐汇区公办二级幼儿园,园所环境整洁温馨,目前共有13个班级。幼儿园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为引领,努力落实“为儿童幸福和发展实施快乐的启蒙教育”,确立了 “顺性而育 乐享童年”的办园理念,致力于培养“健康活泼有自信、文明乐群善交往”的具有初步责任感的现代小公民。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15名幼儿教师及5名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四)幼儿教师岗位女性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简历发至fqyey2016@163.com;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8月12日18时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应聘人员邮箱。

(二)笔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应聘人员邮箱。

(三)资格复审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满入围面试规定比例的,将在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和实操考试成绩以1:1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本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排名前三位的应聘者均未通过体检和考察,本单位有权取消本岗位聘用。

2016年9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将不予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曾受过纪律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

(五)应聘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解除聘用。

(六)应聘人员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期间,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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